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7年12月15日8:30至16:00;
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3号,乘343路车到新建公司站或乘114路车到终点下车)图书馆阳光大厅。
二、资格审查并办理准考证程序
1、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与安排,列队排序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其中,报考职位代码为330101-330701(对应单位为:哈尔滨监狱、女子监狱、新建监狱、呼兰监狱、病犯监狱、松滨监狱、戒毒劳教所)的考生在左侧工作台办理准考证;报考职位代码为330801-332106(对应单位为:牡丹江监狱、鸡西监狱、七台河监狱、双鸭山监狱、佳木斯监狱、香兰监狱、北安监狱、凤凰山监狱、华山监狱、五大连池监狱、老莱监狱、六三监狱、泰来监狱、一面坡劳教所)的考生在右侧工作台办理准考证。
2、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2张1寸同版免冠照片(须背面粘贴双面胶)到审查台接受查验;工作人员在笔试准考证上签字或盖章,连同面试准考证及存根(未贴照片)发给考生。
3、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和2张1寸免冠照片到贴照片台;在面试准考证及存根上粘贴照片,将贴好照片的面试准考证存根留存在本工作台。
4、考生到收款台预交面试费用(警务技能与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于面试前退费)。
5、考生持经签字或盖章的笔试准考证、贴好照片的面试准考证和收费票据到确认台;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在面试准考证上加盖司法厅钢印,连同收款票据返给考生,笔试准考证留在确认台;考生签字并填写本人有效联系电话号码。
6、考生如有疑难问题,可到查询台寻求帮助。
三、注意事项
1、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进入报名现场后先到查询台办理有关事宜。
3、考生如对准考证内容有疑问,可到查询台咨询。
4、考生办证完毕应立即退场。
黑龙江省司法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