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公告
http://www.hljsf.gov.cn   2007-12-11 8:39:27
 

一、测试时间与地点

200712158:30开始,考生本人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市南岗区学府路383号)报到并办理准考证;12178:00开始(每位考生参加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体育馆组织警务技能测试,在田径运动场组织体能(800跑)测试。

二、测试范围

报考监狱劳教单位须加试警务技能职位并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所报考职位是否须加试警务技能,以招考计划中的报考条件要求为准),在面试前必须参加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警务技能(体能)现场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被录用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

三、测试内容

以《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手册》所确定的警察必备的警务技能为依据,按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要求,针对队列、射击动作、擒敌技术和800跑四个方面进行测试。

(一)队列。1、立正、稍息、跨立。2、齐步与立定、正步与立定、跑步与立定。3、敬礼与礼毕。(二)射击动作。1、立姿装子弹。2、据枪(立姿男单手、女双手无依托据枪)。3、开始射击(击发一次)。4、验枪。(三)擒敌技术(抽签方式任选以下2项)。1、左直拳——右直拳——右侧踹腿。2、左直拳——右摆拳——右侧弹踢腿。3、拉肘别臂。4、拉肘踹膝。5、折腕牵羊。6、撤步击肋。(四)800米跑。考生在400米田径跑道上,于规定时限内完成800米跑测试。

四、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一)队列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1、测试方法: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每个动作可做2遍,取最好成绩。2、评判标准:(1)动作准确,连贯;(2)动作协调、节奏感强;(3)严肃认真,威严挺拔;(4)听从指挥、令行禁止;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二)射击动作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1、测试方法: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每个动作做1遍。2、评判标准:(1)动作准确,要领突出;(2)动作熟练、连贯;(3)听从指挥,动作与口令配合紧密;(4)严肃认真,令行禁止。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三)擒敌技术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1、测试方法:考生抽签决定擒敌技术6项内容中的其中2项,并从现场考生中自选配手,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每个动作可做2遍,取最好成绩。2、评判标准:(1)动作准确,要领突出;(2)动作协调,有力度和速度;(3)动作果断、连贯,临敌意识强;(4)制敌效果好。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四)800跑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1、测试方法:考生在田径运动场400标准跑道上接受现场测试;按性别分组,每组15人;用站立式起跑;发令枪响后起跑并计时,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2、评判标准:按要求在规定时限(男350秒、女420秒)内跑完800米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以上四项测试中,有两项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

五、程序与步骤

警务技能测试按流水作业,设5条警务技能测试流水线;每条测试流水线设队列、射击各1个测试小组,设擒敌技术2个测试小组;每小组由3名武警考官组成。考官评判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警务技能测试后在田径运动场进行体能(800米跑)测试,由武警考官负责。

(一)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要求的时间和组别在体育馆门前列队,以准考证号尾数两位从小至大排序;考生在现场自选擒敌技能测试配手,经引导人员引导,进入测试现场。

(二)考生按准考证号尾数单双号每2人一组(考号一单一双)依次接受队列、射击、擒敌技术三项测试。测试中,考生随考官口令做出相应动作;在擒敌技术测试中,考生按准考证号尾数单、双确定所在的组别(即单号组、双号组)。

(三)上述三项警务技能测试完毕后,考生持准考证在引导人员的引导下到田径运动场,按性别分组,每组15人,接受800米跑体能测试。

(四)测试完毕的考生须立即退场。

六、注意事项

(一)必须自备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旅游鞋等),并在进入测试场地时及时换穿,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

(二)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出考场,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三)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警务技能(体能)各项目测试,逾期未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在测试现场不准喧哗、打闹,不准左顾右盼,不准吸烟。

  (五)警务技能测试期间,不准随意向其他考生征询意见;不准向其他考生提示动作要领。

  (六)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测试期间不准出考场;无故拒绝参加各项目测试或故意犯规的,以该项警务技能(体能)测试不合格论处。

  (七)应尊重考官、文明礼貌,不得阻碍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违者取消其测试成绩 。

  (八)测试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试现场或附近逗留。

  (九)对于警务技能(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于面试前电话通知本人。

 

 

 

 

黑龙江省司法厅

〇〇七年十二月十

 
作者:本站管理员   来源:干部警务处   编辑:本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