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7年12月17日警务技能(体能)现场测试,下列考生成绩不合格,请于12月20日(星期四)8:00-16:00持身份证、收费票据与准考证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财务处领取面试退费。
成绩不合格考生考号为:1105、1126、1128、1308、1310、1412、1627、2114、2118、2211、2216、2228、2315、2405、2505、2520、3127、3317、3411、3505、3527、4112、4113、4121、4205、4209、4223、4323、4502、4605、4614、4621、5217、5407、5418、5507、5512。
其他已办理面试准考证的考生务于12月22日8:30以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市南岗区学府路383号)参加面试。
黑龙江省司法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