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审查、决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和指定刑事辩护(其他权力)
http://www.hljsf.gov.cn   2007-9-22 11:21:56
 

办理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第12条;《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办法》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工作流程: 

 
作者:本站管理员   来源: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   编辑:本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