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基层工作处9—12月工作基本思路
http://www.hljsf.gov.cn   2007-9-19 10:06:10
 

在司法所建设上,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规范化司法所申报及规范化司法所的复查工作。对各市地申报工作进行初审,并于年底前完成对50个满两年以上的规范化司法所复查工作。二是协助财装处搞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坚持每季度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情况统计一次,并协助财装处搞好司法所办公用房的检查验收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好街道司法所建设和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落实”工作。深入市、地基层司法行政系统检查督导此项工作的落实,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

在人民调解工作上,主要抓五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的形式,通过与省高院沟通,拟将联合转发罗干同志、肖扬院长和吴爱英部长的会议讲话,并初步拟于10月下旬,联合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精神。按照孙纬副厅长的指示,拟于省财政沟通协商,提出我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具体措施,落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经费。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六统一、四规范”的标准,明确各级职责,加大督导力度,深入推进村居和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力争全省55%的村居调委会和80%的乡镇、街道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力度,积极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探索在集市贸易区、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扩大工作覆盖面。四是不断巩固和扩大“调访一体化”工作成果。指导各地加强县、乡、村三级调访组织网络建设,实行市(行署、系统)司法局备案制,推进“调访一体化”机制落实。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和群体性矛盾纠纷应急处理机制。五是进一步搞好工作调研,坚持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撰写调研报告,并向省综治委和省政法委提出我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意见和建议。

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重点抓三项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主题实践活动的落实工作。指导各市、地认真研究和贯彻省厅下发的《开展全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基层处举办一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征文比赛,每个市、行署、系统要上报35篇质量较高的主题实践活动征文,由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进行评定,对各地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在《基层工作简报》上刊登,并对获奖者给予奖励。二是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机构和人员网上公示等信息化建设步伐。目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今年的年检注册工作已经结束,并对年检注册的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微机化管理,同时我们按照诚信建设制度的规定,结合活动方案要求,各市(行署、系统)今年1030日前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奖惩、诚信以及年检注册情况上报省厅,经我处审核后将在基层法律服务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三是开展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大检查。为了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畅通反映渠道,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和规范,要求各市地、县区司法局将在今年第三季度进行自查、自纠,省厅基层处将在今年11月至明年2月对全省的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大检查,对机构和人员在执业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确保以良好的行业作风服务于民。

此外,深入开展省级规范化建设先进局、司法所创建工作。力争年内有8个县(区)司法局步入省级规范化建设先进局行列,有60个司法所步入省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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