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规定》。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教育。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政风警风行风不断好转。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规范公务接待、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等规定,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双评”工作。
——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建立起从预防到惩处一整套有效的制度措施,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加强法规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组织人员对省直各单位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抽查。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继续执行省厅制定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加强预防腐败的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进一步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继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任前、年度、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深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既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又重视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既重视查办贪污受贿等经济类案件,又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对案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进行梳理,注意堵塞漏洞和建立、健全完善制度,并督促抓好落实,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