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教育考试处9—12月工作基本思路
http://www.hljsf.gov.cn   2007-9-19 10:05:34
 

(一)夯实基础,把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协调培训基地和培训主办单位,抓好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发挥好各方办学积极性,全面完成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结合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要求,补充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细化配套保障措施。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深层次的调研,注意积累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拓宽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思路,保证系统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

(二)全力以赴,抓好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司法部新的要求,对我省司法考试相关制度加以充实完善,制定《黑龙江省司法考试工作规程》。加强对系统司法考试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抓好对哈尔滨司法局和省农垦总局司法局司法考试工作的指导,认真细致做好两个考点的考前准备工作,特别是针对当前高科技作弊手段,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得力措施,加大人力防范、物质防范和技术防范工作力度,及时消除潜在隐患,确保考试万无一失,实现“四严”要求,达到“四最”标准。加强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对20022006年获得法职人员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制定我省法职人员备案制度和备案方法,抓好法职人才信息库基础工作。

(三)认真总结,完善司法院校招生测试工作。加强与全国司法院校的沟通联系,注意掌握当前招生工作动态和今后走向,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调研分析,拿出相应的措施办法。并制定《司法院校招生工作规程》,强化制约机制,保证责任更清、任务更明,各个工作环节有效衔接,提高效率和质量。

(四)突出重点,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继续抓好全处人员政治业务学习,进一步适应岗位需要。搞好前8个月处内工作总结与分析,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制,制定严密的任务完成时间推进表和刚性的保障措施,确保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如期顺利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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