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我家有正房三间,倒房三间。为公房。1989年母亲去世,1990年父亲后母结婚。1992年单位卖房,全家商量将房子归我,父亲后母有居住权,后母也同意,还写了协意,我交钱买了房。现在后母又要分房产,请问后母有权分房产吗/如果父亲和姐弟同意把全部房产归我合法吗/我有权继承全部房产吗/我继承全部房产需要啥证据/现在房屋过户后母是不是无权争房产了。
律师解答: 由于你们家的房产是公房,所以你母亲去世时就不存在继承房产问题。如果你购买了公房,并过户在你名下了,那房产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其他家里成员无权处分,你的后母也当然无权分房。如果当初你出钱购房没有过户,那就要有证据证明房产是你购买的事实。我国实行的房产登记制度,过户在你名下就应当认定为你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