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同志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http://www.hljsf.gov.cn   2007-9-18 21:36:15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会议于5月13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着眼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效果,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吴爱英指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宣传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放到整个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中来思考、来把握、来运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宣传工作。
  吴爱英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对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司法行政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努力在司法行政系统营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明是非、辨美丑、知荣辱,养成高尚的道德意识,努力在司法行政系统营造知荣辱、守法纪的浓厚氛围,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引导司法行政队伍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用正确的理念指导执法行为,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加大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良好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和自身改革发展的宣传力度,更好地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职能作用的发挥,促进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维护城乡社会稳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等方面职能作用的发挥,努力在全系统营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典型人物,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吴爱英要求,司法行政宣传工作要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的心声统一起来,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特色,提高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要加强有效管理,管好司法行政系统的报刊、网络等媒体,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要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吴爱英强调,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肃政治纪律,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要按照有利于党和政府开展工作、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的要求,及时准确传播信息,积极有效引导舆论。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大局意识,自觉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部署、在大局下行动。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找准和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立足点、结合点、切入点以及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着力点,把宣传的视角始终对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对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氛围。
  吴爱英指出,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站在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的角度,从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出发,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明确职责,确保宣传工作有部门管,有专人做。要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宣传队伍建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工作实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更好地适应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需要。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心、爱护宣传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深入发展。
  会议由司法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训秋主持,副部长张苏军、郝赤勇、赵大程,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岳宣义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长,副省级城市司法局局长,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机关、部直属单位所属媒体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吴爱英同志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06年5月13日) 

    我们这次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会议,是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刚刚结束之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为促进司法行政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部党组对司法行政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去年11月份,经部党组研究,召开了司法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作出了部署。会议之后,各单位狠抓落实,加大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从整个司法行政系统来看,宣传工作的形势也是好的。各级领导都比较重视,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工作意见,设置了专门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总体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的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宣传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必须下大力气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现代社会,宣传舆论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能不能把宣传舆论工作抓在手上,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兴衰,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对我们党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一个重大考验。” 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精辟论述,深刻阐释了做好宣传舆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重要地位,把宣传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放到整个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中,来思考、来把握、来运筹。 

  (一)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是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政法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当前,司法行政工作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成为司法行政队伍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在这里,一项带有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就是要做好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帮助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极端重要性,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对于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迫切需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项职能,都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法治社会建设密切相关,有些甚至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做好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对于增强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在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司法行政工作本身肩负着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需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普及法律知识,倡导法治精神,彰显法律权威;另一方面,司法行政工作肩负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各项工作,也有一个对社会和群众进行宣传的问题。目前,由于多种原因,社会上对司法行政职能的了解还不多,有的甚至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到底是干什么的都还不清楚。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的还不够。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充分运用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这对于更好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更充分地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 

  当前,司法行政工作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司法行政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任务非常繁重,司法行政自身改革发展的任务也非常繁重。去年底,部党组已对今年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在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要进一步加大对科学发展观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司法行政系统营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浓厚氛围。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头脑,是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一项根本性、长期性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通过报纸、刊物、网络等大众传媒,系统、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宣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宣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使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坚定性,更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全面发展的观念、统筹协调的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真正使科学发展观成为司法行政队伍的自觉意识,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司法行政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 

  (二)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司法行政系统营造知荣辱、守法纪的浓厚氛围。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宣传司法行政系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明是非、辨美丑、知荣辱,养成高尚的道德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宣传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极端重要性,引导司法行政队伍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用正确的理念指导执法行为,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 

  (三)要进一步加大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良好氛围。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既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行政肩负的重要职责。刚刚结束的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以“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为契机,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整体外交工作大局需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宣传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在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维护我国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展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良好形象。 

  (四)要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和自身改革发展的宣传力度,努力为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方针政策,宣传中央关于司法行政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引导司法行政队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振奋精神,努力工作。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宣传部党组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方面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取得的重要进展,宣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探索、新成效,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在工作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模范人物,展示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风貌,发挥这些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利用大众传媒这个平台,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采取适当的形式和途径,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五)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为优化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基层既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也是整个司法行政事业的根基所在。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大力加强基层建设特别是司法所建设,各项基础性建设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整个工作有了很大改观。但从总体上来看,司法行政基层仍然存在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仍然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从司法行政宣传的角度讲,一项基本的和经常性的工作,就是要为基层工作条件的改善,为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领导同志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大力宣传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维护城乡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和奉献,使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全面地了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多地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对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前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要着力通过宣传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办法和措施,鼓舞司法行政队伍迎难而上的信心和勇气。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做好了,我们的宣传也跟上去了,社会各界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理解了、满意了,一些影响基层工作的问题才好解决、也容易解决好;一些惠及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才好办,也容易办好。 

  在这里,我想着重强调一下典型宣传的问题。抓典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一门重要的领导艺术和有效的工作方法,也是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从某种意义上讲,典型的水平代表着一个地方的工作水平、领导水平,反映着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就司法行政系统来讲,多年来,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的同志,常年奋斗在司法行政工作一线,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创造了许多动人的事迹和好的经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树立和宣传典型,强化工作措施,运用多种手段,努力推出一批树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典型启发引导、示范带动、推进工作的作用,促进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整体工作跃上新台阶。 

  总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着眼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投入更多的力量,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千方百计地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通过广泛、深入、有效的宣传工作,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走向社会、走进群众,更加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使社会各界更全面地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更多地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从而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 

  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新技术的广泛使用,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使我们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在群众中有受众,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上有影响,确实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定要注意研究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牢牢把握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适应人民群众的接受心理和需求,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努力使我们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 

  (一)要拓宽宣传渠道,形成工作合力。目前,大众媒体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生活、公众舆论的重要因素,是宣传工作的主阵地。有效运用现代传媒手段,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对于增强司法行政宣传效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要办好和发挥好自办媒体的作用。目前,司法行政系统有几十家自办媒体,这是一支很重要的力量。这些年来,各媒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我们所办的这些媒体,真正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不多,能够成为名牌的就更少。因此,要切实提高精品意识,增强创新意识,努力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名牌栏目、精品文章。要鼓励、支持宣传工作者写好稿、出精品,努力在我们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媒体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名作家。要整合现有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努力办成几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在同行业中最具权威性的名牌媒体。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运用好现有资源,充分发挥他们在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传播法律知识、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基层工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这里,我想着重讲一下《法制日报》的情况。最近,我在听取报社负责同志汇报工作时了解到,去年,报纸在我们整个系统的发行量才21万份,不足总发行量的10%。作为一份司法部管理的报纸,我们系统的订量这么少,是很不应该的。这说明,我们系统的同志、特别是基层的同志,主动利用媒体宣传工作的意识还不强,自己的报纸都没有很好的利用。《法制日报》是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我们一定要很好地利用这个阵地,更多地宣传本系统的工作,更多地反映基层的情况,更好地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其次,要综合利用好大众媒体。司法行政工作实质上也是一项社会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特别是发挥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必须在社会上有影响,被群众所知晓。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强化主动宣传的意识,善于运用大众传媒,善于运用新兴传播方式,宣传我们的工作职能,宣传我们的工作。要统筹规划、综合利用、形成合力,通过与电台、报刊、网络等联合举办专刊、专栏、专版等,对司法行政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深度宣传和集中报道,努力形成规模、形成声势,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更充分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要坚持“三贴近”原则,创新宣传方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的心声统一起来,既是宣传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原则,也是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的主要着力点和突破口。要按照“三贴近”的要求,积极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首先,要适应群众的需求。群众爱看不爱看,喜欢不喜欢,直接影响着宣传的质量和成效。要组织从事司法行政宣传的同志,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们思想活动的新特点,善于从群众最关心、同群众利益最密切的问题入手,针对广大干部群众对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实际需求,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宣传工作,力求做到生动活泼,使司法行政宣传报道能够为广大干部群众爱读爱看、乐于接受,使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更具亲和力、感染力。 

  其次,要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特色。我们的监狱、劳教、法制宣传、司法考试、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既是法律性很强的工作领域,又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都是我们做好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一定要好好珍惜、充分利用。要按照中央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各自的特点,找准定位,采取适当的形式,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报道。这既是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职责所在,也是独特优势。只有这样,我们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特色才能体现出来,宣传工作也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第三,要加强宣传策划。加强宣传策划、主动引导舆论,是增强宣传效果的有效方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在抓策划上下功夫,在抓选题上下功夫。凡是有利于形成宣传规模的选题,都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力求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对于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宣传报道,要坚持早作准备、精心策划、及时调控,深入挖掘内涵,做新、做深、做活。工作中要讲究策略、掌握火候,使我们的宣传既要得力、又要得当、还要得法;要把握时机、讲究分寸,做到适度而不失度,力求最佳效果。要坚持新闻宣传的真实性原则,用事实说话,通过事实说服人、引导人,做到真实、客观、公正,坚决杜绝虚假宣传。 

  (三)要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这就要求,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既要着眼于长远,制定长期宣传规划,形成宣传制度;又要立足于当前,围绕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作出具体安排。因此,必须重视制度建设,形成长期管用的工作机制。 

  要建立健全与现代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重点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司法行政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及时通报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举措,让媒体及时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增强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要定期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司法行政基层现场采访,帮助他们熟悉基层、了解基层、贴近基层,增加对基层的感情,更好地宣传基层。 

  要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联动机制。对于涉及全系统重大工作部署的宣传,各地司法行政宣传部门,要及时与司法部新闻办公室进行沟通联系,通过部新闻办公室的协调联络,使地方新闻信息尽可能地在中央主流媒体上刊发和播出,或在中央媒体进行连续性、专题性的深度报道,努力扩大宣传的社会效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宣传部门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宣传,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新闻媒体搞好联络、提供服务。 

  要建立健全舆情跟踪分析和应对机制。及时掌握和定期分析新闻媒体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有效地引导社会舆论。对社会舆情动态,要保持清醒认识,做到见微知著、敏锐把握。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对于媒体反映的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对待,及时查明真相,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及时反馈结果、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影响。当然,要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把我们的各项工作做好,把我们的队伍教育好、管理好,努力争取少出事乃至不出事,特别是不要出严重败坏队伍声誉和形象的丑事,真正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高度重视对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管理 

  坚持守土有责,加强有效管理,是做好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基本要求。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宣传部门的同志,必须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对司法行政宣传的管理工作。 

  (一)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宣传舆论工作的生命。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特别是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新形势下,一定要把坚持正确导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司法行政工作经常涉及一些敏感问题,社会上和广大群众、甚至国际上都非常关注,所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尤其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盲目崇拜、片面宣扬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的倾向。要严肃政治纪律,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全局上观察问题、思考问题、把握问题。在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问题上,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大事面前不糊涂,关键时刻不动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坚决贯彻落实。要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要按照有利于党和政府开展工作、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的要求,及时准确传播信息,积极有效引导舆论。 

  (二)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基本职责,也是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同时,这也是司法行政宣传工作争取主动、发挥优势,赢得支持、有所作为的一条基本经验。一定要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大局意识,自觉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部署、在大局下行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首要的是及时准确地了解中心、把握大局,关键的是要在工作中找准方位、发挥优势,重点是要持之以恒地紧扣中心、体现中心。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找准和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立足点、结合点、切入点以及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着力点,把宣传的视角始终对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对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氛围,营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良好氛围,营造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要切实加强对热点、敏感问题和司法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宣传管理。对热点、敏感问题和司法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宣传报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各项要求,落实部里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严格宣传纪律。特别是我们系统自己主管和主办的媒体,更要带头执行规定,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上的疏忽和把握不当造成失误,影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影响我们整个队伍的形象。 

  (四)要切实加强对自办媒体的管理。我们司法行政系统有这么多家媒体,有一支数量不小的宣传工作队伍,每天都要从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保证舆论导向正确,确保不出大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能。加强管理最重要的是把好政治关,使我们的媒体始终做到,传达的是党和政府的声音,反映的是人民的意志和要求,代表的是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加强阵地管理,尤其要管好子报子刊。要加强网络管理,强化对网络的监控,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法打击制作、复制和传播有害信息的活动,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要加强经营管理,引导系统自办的报刊、网络和杂志,管好各项资产,确保保值增值。抓好成本、资金、资产的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依法经营,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特别是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他们出问题、犯错误。 

  加强管理最根本的是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把关,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各单位主管宣传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各媒体的主要负责人,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在关键时刻要靠前指挥,重要稿件要亲自审定,重大选题要亲自策划,重要版面要亲自安排,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宣传工作往往是在一些环节和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上出问题。所以,要从每一个环节抓起,任何一个环节都要做到严细深实,坚决防止“有分工不负责、有责任不到位”的现象,努力减少差错、避免差错。 

  五、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领导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宣传工作,领导是关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站在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的角度,从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出发,切实负起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努力提高对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领导水平。 

  (一)要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现代信息社会条件下,没有宣传工作的参与,司法行政工作不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不重视、不会做宣传工作的领导,也不能说是完全意义上的合格领导。所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同志,要更加自觉地重视宣传工作,切实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把手要亲自抓,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工作,提出工作意见,抓好组织实施。 

  (二)要切实改进领导和指导方式。司法行政宣传无小事,要求很高,难度很大。各级领导同志,一定要有战略眼光,能出大主意,同时还要懂宣传、懂政策,并要有很强的服务意识。要及时了解社会思想动态,经常分析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领域的形势,立足于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认真分析和研究司法行政工作中一些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启发和引导从事宣传工作的同志开阔思路,及时调整宣传工作的整体布局和重点。对一些涉及政治原则和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宣传,包括一些重大选题和重点栏目,分管的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而且要抓紧抓实。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经常出题目、提要求,并主动做好必要的协调工作。 

  (三)要进一步明确宣传工作部门及职责。当前,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任务很重。做好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归根到底要靠人、靠队伍,要有机构。从目前司法行政系统负责宣传工作的部门来看,有的地方是成立了专门的新闻宣传机构、有的地方将宣传的职能放在了司法厅(局)的办公室,有的地方是将这项职能放在了法制宣传处等。不管放在哪个部门,关键的一条是要明确职责,宣传工作要有部门管,要有专人做。这次会议后,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凡是具备条件的,要积极争取编制或内部调剂编制,设立专门的新闻宣传机构,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也要明确主管的处室;地、市、县(区)司法局也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工作。要选拔那些政治上坚定、思想理论修养好、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知识水平高、懂新闻宣传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宣传工作岗位上来,为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队伍保障。要加大对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物质技术保障的投入,保证工作开展所需要的经费、设备、工具和手段。 

  (四)要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宣传队伍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对宣传工作者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教育我们从事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增强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工作实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高举旗帜、保持一致、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引导他们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增加对实际工作的了解,加深对群众的感情,密切和基层的联系。要引导他们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和了解与宣传工作有关的知识和技能,不断丰富和拓宽知识面,更好地适应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需要。要加强对司法行政宣传工作者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引导他们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十分珍视自己的职业,十分珍视自己的岗位,十分珍视自身的形象。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宣传队伍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职业操守状况,及时发现不良倾向和苗头,帮助其改正缺点和错误;对于极个别政治思想存在严重问题,或者严重违反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宣传干部,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要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极大地激发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司法行政宣传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 

  同志们,司法行政工作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担负着非常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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