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活动的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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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6 21:17:26
(一)招标、投标
1.标的额1 000 000元以下每件按O.5%收取,最低500元。
2.标的额l 000 000元至5 000 000元,每件按0.3%收取。
3、标的额5 000 000元以上,每件按0.1%收取。
(二)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公让事项;每次收费2000-5000元,证明公司股票发行按O.3%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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