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同意你单位 同志参加第32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学习。该班定于2007年11月26日报到,11月27日开学。请速将本入学通知书转交本人,届时凭本入学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如期报到者,须事先经所在司法厅(局)向司法行政学院请假。因故不能入学者,务必及时分别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和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处说明理由。
司法行政学院
二OO七年九月三日
入 学 须 知 事 项
一、学员报到时,必须持有:
(一)、入学通知书。
(二)、单位介绍信。
(三)、一张一寸免冠正面近期黑白照片,一张二寸免冠正面近期彩色照片。
(四)、论文一篇,具体要求:
1、论文题目:在物权法范围内任选。
2、论文字数:4000--7000字。
3、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报到时自带一篇本人撰写的论文及软盘送交学院教学科研处。论文体例如下:
(1)、正文中编号体例为:一、(一)、1、(1)、①。
(2)、注释体例为尾注。
论文提及的文献信息顺序:作者、文献名称、(卷次)、出版者及版次、页码。
① 定期出版物的注释顺序: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称、卷次(并括注年份)、页码。
② 报纸注释顺序:作者、文章篇名、报纸名称、日期、版别。
③ 引用非正式出版资料,应注明得到相关权利人同意,并尽可能显示资料形成之时间地点。
④ 直接翻译并引用外文文献,注释可直接使用该外文,亦可将作者及文献名称译为中文并括注外文原文。
4、论文应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撰写,文责自负。
二、学员自带必需的日常生活用品,换季衣物,不带卧具
三、报到时,需一次交清培训费2800元(含住宿费、学杂费、活动费、餐费)
四、培训期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未经批准不准外出办案或处理其它公务, 请安排好工作交接事宜
五、培训课程较多,学习生活紧张,必须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才发结业证书。要求学员既要有适应培训的身体条件,也要有参加紧张学习生活的思想准备
六、报到时间:2007年11月26日(8:00----17: 00)
七、报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霞光里11号,司法行政学院(司法部原办公楼)
八、行车路线:⑴北京站:乘403路公共汽车到三元桥下车,见附图
⑵北京西站:乘387路公共汽车到马甸换乘300路或302路到三元桥下车,见附图。
九、联系人: 李袁婕 李军
十、联系电话:(010)64678413
传真电话:(010)8451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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