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司通〔2007〕4号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2006年度各市 行署 系统
司法局目标责任制检查评比结果的通报
各市、行署司法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司法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2006年,各市、行署、系统司法局目标责任制工作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农垦、森工总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干警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目标责任制工作,各市、行署、系统司法局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和省农垦、森工总局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地方和系统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全省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对各市、行署、系统司法局目标责任制综合检查评比,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综合评比优胜单位
哈尔滨市司法局
牡丹江市司法局
大庆市司法局
佳木斯市司法局
伊春市司法局
二、综合评比达标单位
鸡西市司法局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
黑河市司法局
绥化市司法局、双鸭山市司法局
七台河市司法局
鹤岗市司法局
大兴安岭行署司法局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