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2006年度各市 行署 系统司法局目标责任制检查评比结果的通报
http://www.hljsf.gov.cn   2007-9-28 15:08:37
 

黑司通〔2007〕4号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2006年度各市 行署 系统

司法局目标责任制检查评比结果的通报

各市、行署司法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司法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2006年,各市、行署、系统司法局目标责任制工作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农垦、森工总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干警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目标责任制工作,各市、行署、系统司法局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和省农垦、森工总局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地方和系统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全省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对各市、行署、系统司法局目标责任制综合检查评比,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综合评比优胜单位

哈尔滨市司法局

牡丹江市司法局

大庆市司法局

佳木斯市司法局

伊春市司法局

二、综合评比达标单位

鸡西市司法局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

黑河市司法局

绥化市司法局、双鸭山市司法局

七台河市司法局

鹤岗市司法局

大兴安岭行署司法局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作者:本站管理员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   编辑:本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