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司函〔2007〕3号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原阿城市公证处更名的批复
哈尔滨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阿城市公证处更名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公证处的请示》(哈司呈〔2007〕4号)收悉,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公证机构设置、更名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原阿城市公证处更名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公证处。
此复。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