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程序(试行)》和《司法会计鉴定书的主要项目和内容(试行)》的通知
http://www.hljsf.gov.cn   2007-9-29 7:53:18
 

黑司通〔2000〕40号
2000-06-01

 
各市、行署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全省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省司法厅近日召开了两次司法会计鉴定人员座谈会,集中讨论了有关司法会计鉴定程序和司法会计鉴定书制作等有关问题。经反复研究讨论,现将《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程序》(试行)和《司法会计鉴定书的主要项目和内容》(试行)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
  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程序(试行)    
  一、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确定是否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搞清鉴定目的、鉴定重点,双方鉴定业务委托书。委托书中应明确写明鉴定的具体要求和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二、选派鉴定人员组成鉴定组,指定鉴定组长。
  三、鉴定组与委托机关和被鉴定单位办理有关鉴定卷宗、帐册等材料交接手续,整理、搜集资料,熟悉案情,编制鉴定工作方案。
  四、鉴定组开始实施鉴定。首先将鉴定组成员名单告知被审计人或其亲属,是否要求回避并记录在案,然后由双方签字。根据经济鉴定项目审查银行帐户、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检查帐款、帐物及有关涉案资料。鉴定中如需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应向委托机关提出,由委托机关负责办理
  五、鉴定过程中要取足证据材料,分别编制司法会计鉴定事项记实,由被鉴定单位及相关人员在司法会计鉴定事项记实上签字、盖章。
  六、鉴定组根据司法会计鉴定事项记实记载的事实,整理评价鉴定证据,进行充分讨论做出初步鉴定结论,并指定一人起草鉴定书;对较复杂的案件,可请有关法律或其他专业专家帮助论证鉴定书方案和鉴定结论(经审计鉴定认定的事实)。
  七、事务所领导召开由所领导成员或所骨干成员参加的会议,对该案鉴定书草稿进行讨论,定稿后打印并装订好鉴定卷宗。
  八、鉴定组人员最后检查司法会计鉴定书及卷宗,核实无误后签字发出。同时向委托机关、被鉴定单位退还鉴定卷宗、帐册等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司法会计鉴定书的主要项目和内容(试  行)    
  一、绪论。简述鉴定单位受XX办案机关委托,对XX进行了何类鉴定,鉴定时间及鉴定依据的主要材料。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1、被鉴单位、被鉴定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有企业性质、隶属关系、法人代表、职务、经营范围及其他有关情况;与本案有关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被鉴单位(或个人)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关系。
  2、案件摘要(根据委托机关介绍)。
  三、鉴定要求。要将委托机关的鉴定要求明确具体地逐条写清楚。
  四、送鉴材料。鉴定中主要依据的材料,包括委托机关和被鉴单位提供的卷宗、帐册、记帐凭证及其他资料。
  五、审计查证的事项,查出的问题及分析说明(鉴定书的重点部分)。
  主要包括:   
  1、审计查证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时间和过程。
  2、查出的问题及主要依据和必要的分析论证说明。    
  六、鉴定结论。回答委托机关在鉴定要求中提出的问题。
  七、落款。鉴定人职称、姓名(签字)。鉴定机构(公章)年  月  日。
  注:   
  1、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做具体司法会计鉴定书时,可根据案件的不同,适当删减以上规定的内容。    
  2、关于司法会计鉴定书的名称和发文字号,按省司法鉴定委员会黑司鉴办〔2000〕1号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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