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范围:
当事人、人民群众以及各有关单位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投诉,对假冒律师非法代理案件、无执业证人员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举报。
2、提交材料:
投诉一般应提交书面投诉信,内容应该包括投诉的事由、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关委托代理合同及发票(收据)的复印件、投诉的要求及主要依据、投诉人的联系方法等。投诉信可以交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
3、处理程序:
(1)对提供齐备材料的投诉或举报进行初审、立案登记; (2)属地司法局深入调查; (3)对调查情况以及投诉人与被投诉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答复当事人投诉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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