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欣
近几年,市司法局在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的同时,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和保障,根据新形势要求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现状,以“构建十个支点、形成四个机制、实现四个提升”为目标,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中深入开展“加强规范化建设,创建效能型机关”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基础建设,加强目标考核,三位一体推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审时度势,联系实际,创新提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构想
抓住机遇,是撬动机关效能的一把开启钥匙。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是本级党委和政府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和领导中心,也是两个文明建设的指挥中枢,同时又是各项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中心。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党的宗旨和人民的愿望,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当前的形势要求看,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们机关的工作作风有了一定转变,但是,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仍然存在。如不及时解决将会成为顽疾,危害极大,不仅损害了一个部门的整体形象,也败坏了党的形象,助长了邪气,贻误了事业,使群众对党和政府产生了不信任感,同时,消磨了人们的意志,使人们思想麻木,丧失了拼搏向上的进取心。2005年,我们通过认真调研,反复思考,针对机关、科室中不同程度存在着的思想上:精神不振、因循守旧;作风上:敷衍应付、漂浮在上;纪律上:政令不畅、散漫松懈;组织上:考核软化、奖惩不明;工作上:职责不清、效率不高;制度上:约束力不强、系统性不够;管理上:大手大脚、管理粗放;素质上:结构单一、知识断档;机制上:医头治脚、短期行为等九个方面不适应的问题,抓住时机,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为基本要求,创新提出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中全面开展“加强规范化建设,创建效能型机关”活动。出台了总体工作方案和十个配套子方案,对活动创建目标、具体标准、评价体系、配套制度、检查评定、监督考核、保证措施等进行了全面规划。基本目标是“构建十个支点”、“形成四个机制”、“实现四个提升”。“构建十个支点”是:用三年时间,初步构建起以文明型机关、法制型机关、诚信型机关、知识型机关、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廉政型机关、节约型机关和开放型机关为支点和主要标志的效能型司法行政机关的主体构架,并初见成效。“形成四个机制”是:形成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好坏有别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四个提升”是:加速提升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快速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大大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二、建全制度,完善机制,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实现有序地运转
规范管理,是撬动机关效能的一个重要杠杆。法律和制度是刚性的,是管根本的。撬动机关效能更多的要靠制度和机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机关事物的管理、机关资源的整合、办事效率的提高、奖励处罚的到位、纪律的遵守、廉洁自律的执行等等,都要靠制度和机制来保证,靠规范的管理来运转。机关如有一个好的制度和机制,并能真正做到,机关效能就能在高效的平台上运作。在效能建设中,我们在一些事和问题上没有制度的尽快建立起制度,按照管用的要求对原先制订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提高,让制度系统起来,真正运作起来,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真正撬动起机关效能。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围绕“形成四个长效机制”的目标,在原来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了二十余项具有操作性、管用的工作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机关十大守则和学习培训、厉行节约、创新争先、纪律考勤、财务管理、政务督办、工作计划、工作写实、信息管理、印章管理、文明办公、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等科学管理的雏形。强化了机关学习和培训制度,通过加强机关干部岗位技能培训、职务培训、专题培训,提高了机关干部综合素质,提高了工作适应能力;严格了考勤制度,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强化日常考核,并纳年终考核评比当中,增强了机关干部自我约束能力;规范了请销假制度,让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公开监督;完善了领取办公物品审批制度,避免了无谓的浪费;实行了挂牌工作和外出告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了文明办公;推行了周计划、月计划工作制度,增强了工作的计划性;创新了机关科室、工作人员日写实和接待外来人员日志制度,强化了平时考核;建立了风纪督察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加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所属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和纪律作风情况的督察工作。通过规范管理,机关干部认真遵守机关工作制度,逐步成为一种自觉行动,有效促进了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降低了办公费用,提高了工作效能,提高了机关良好形象,一个人人促进和谐、人人遵守制度、人人讲求奉献、人人努力工作、人人提高效能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
三、夯实基础,改善环境,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创造条件,是撬动机关效能的一项保证措施。我们在加强机关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从与机关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环境、制约机关效能发挥的办公条件和影响工作人员积极性的福利待遇等基础问题抓起,机关基础建设有了明显改善。对机关大楼进行了全面装修,铺设了地板,改造了卫生间,更换了办公桌椅和门窗,改善了机关办公环境;增加现代化办公手段,重新调整了因特网的入网方式,提高了网速;不断添置、更新计算机、打印机、刻录机,基本实现了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台微机,并统一了办公软件,进一步提高了办公效率;会议室加装了视频会议设施,改善了会议音响设备;取消串联话机,确保机关每个部门一部专用电话,方便了工作;安装了安全监控设施,按规定配备了消防器材,为局机关办公大楼安全工作提供了保障;更新了机关食堂桌椅、餐具,增加了食堂补贴,提高了机关干部的伙食标准;改善了机关大楼供暖,增加了供暖设施,提高了机关大楼室内温度;添置了体育健身器材,新建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健身房、浴室,为机关干部提高身体素质、更好地工作提供了条件。为了使机关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一心一意干好工作,我们克服很多困难,做了很多工作,协调市有关部门,逐步解决机关干部职工房改补贴等问题;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局机关增设了社区矫正办公室和调研室,设立了市司法局政风行风警风督察室,成立了政风行风督察队,对机关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员进行了合理划分和配备,极大调动了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工作更加心情舒畅。许多机关干部急工作之所急,想工作之所想,为全局工作出主意、想办法、提出了很多有创意、不落俗套、实实在在的工作建议,有的建议被局党委采纳实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强化考核,激发潜能,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地改革创新
抓好目标,是撬动机关效能的一种有效手段。搞好机关效能建设,必须抓好目标考核关,建立对机关各单位效能建设系统、配套、完备全覆盖的效能考核评议制度和机制。要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以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为核心,以工作质量、贡献和所产生的效能为重点,建立一套科学、公正、规范、量化、可操作,能够客观、真实、有效地反映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同时,严格奖惩制度,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并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实施对机关干部的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给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以施展才能的机会,真正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科学“赛马”机制,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为此,近年来我们根据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大目标管理力度,打破了原有的老框框,在目标管理上不断创新。一是在制定目标上创新。对每项工作目标都按职能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两个部分来划分,充分体现了目标的针对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引导、鼓励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提出的“一招鲜”措施。二是在落实目标上创新。凡属工作目标所涉及的岗位都落实目标,确定岗位责任人,把全局目标按科室、按岗位、按人员、按时间层层细化分解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做到工作目标不漏岗,形成了责任共同体,解决岗位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三是在考核目标上创新。坚持向省、市先进目标看齐,对全局各项工作提出了进档升级的要求,确定了目标任务完成的时限,按月、季、半年的要求,将全局工作细化为若干项重点工作,责任落到科室,对机关科室及所负责的单项工作一并考核,加强督办,给各科室施压,增强了机关科室完成目标任务的紧迫感,也调动了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由于我们坚持不断地改革创新,使目标管理不断变化新的形式,充实新内容,使目标管理充满了生机与活力,越来越好地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司法行政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得到了省、市部门和领导的表扬和肯定。市司法局先后被国家人事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重新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连续三年分别荣获省司法行政系统、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系统目标管理评比优胜单位。
(牡丹江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