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至11日,刘义昌厅长、邹大力副厅长深入绥化市,对海伦市、明水县和北林区等7个基层司法所、调访办,3个村调委会、调访室,2个社区调委会、调访室及3个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基层单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绥化市委书记胡世英,市长肖建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邱奎忠等主要领导及部门领导在调研结束时,与刘义昌厅长、邹大力副厅长进行了调研情况的沟通。绥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耕寰,市政府副市长盛威,市人大副主任刘占生,市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明及市司法局主要领导陪同调研。
刘义昌厅长在实地调研和听取汇报后,重点讲了四个问题。
首先,在谈及基层“调访一体化”机制建设时,刘义昌厅长指出,这次调研主要针对“调访一体化”机制建设、法律援助、“法律大集”和律师参与信访这四个题目而来。这四项工作是省厅今年重点工作,全省基层目标管理考评总分值是100分,这四项工作共65分,可以说占总分值近三分之二,这四项工作职能重要、位置突出,同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相关,涉及维护稳定大局、老百性切身利益。最近省厅将组织几个组下基层开展调研,上半年还要联合省信访局召开一个全省“调访一体化”机制建设工作现场会议。这次调研虽然时间不长,但对我本人来说很受启发。绥化是全省农业大市,经济条件相对欠发达,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投入很大,特别是“调访一体化”机制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绥化在全省率先开展“调访一体化”工作,可以说是此项工作的发源地。几年来工作成果显著,为解决信访、稳定和谐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为基层司法行政争得了地位,树立了形象。在此,对绥化市、县、乡三级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深表感谢。关于“调访一体化”机制建设工作,主要讲了6点。一是对“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要给予充分肯定,实践成果证明是成功的;二是“调访一体化”三级网络重点要放在乡镇,因为乡镇调访工作是以司法所为依托。“调访一体化”主要是解决农村及“三农”的调访问题,可以说三级调访网络重点在乡镇,村主要是调,基层不存在信访问题,乡才可以说是访,所以应定位在主要解决农村信访问题。三是“调访一体化”要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这两个宗旨来开展工作。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百姓解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领导担心、闹心事,群众百姓难心、关心事,正是我们基层司法所尽心、用心之事。四是“调访一体化”机制运行即要合情、合理还需要合法,“调访一体化”机制是党和政府赋予司法所介入信访工作的一个平台。五是“调访一体化”机制实施要与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结合起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很多都与信访工作有关,只有协调好、结合好、互动好才不能“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六是“调访一体化”要有适应的机制和必要的条件做保证,如办公场所、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等。目前,调访员津贴、补贴问题村以下不成什么问题,关键在乡镇这一级,不一定每月非要补贴200元,100元至150元也可以。再一个是司法所建制、所长职级问题,可先解决副科级建制问题,然后再逐步落实所长职级问题,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都有明确的文件要求,关键是抓好落实的问题,要围绕这一机制多搞一些调研。
其次,在谈及法律援助工作时,刘义昌厅长指出,法律援助是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一个职能,是政府的一个机构,政府应加大和投入力度。
再次,在谈及“法律大集”问题时,刘义昌厅长指出,在全省开展“法律大集”活动,是广大农民的需求,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需要,是我们国情的需要,是提高司法行政地位、树立形象和影响力的大问题,一定要抓好落实。
第四,在谈及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时,刘义昌厅长指出,全省县以上市(区)要建立以律师为主,县所在地可建立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信访工作的平台。关键要研究参与的方式和界定责任义务,律师大量参与信访工作还存在工作管理补助等问题,用正常渠道介入,他们会发挥正确积极的作用,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研。
刘义昌厅长在讲话结束时强调:以上问题都是厅党委今年工作的重点,特别是“调访一体化”机制建设工作。绥化市给全省带了个好头,有些成果,但还需要努力,不断完善、发展和创新。司法行政工作都是为党和政府、老百姓服务的工作,要靠我们自觉,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绥化市委、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为我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绥化市司法局要尽职尽责,作更多更好的工作,取得更大更实际的效果。
绥化市主要领导在讲话中表示,一定要按照省厅调研组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发展和创新“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大法律援助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在司法所建制和优秀司法所长职级上要严格按照省编委文件精神,加大落实力度。市委决定近期召开一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将绥化市司法行政工作再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