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司法局对律师机构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做出新部署
http://www.hljsf.gov.cn   2008-5-29 16:04:4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律师机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力度,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日前,鸡西市司法局发出通知,对律师机构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要求全市律师机构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全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把涉农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一是贴近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律师深入农村,大力宣传《农业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把法律服务送到地头、村头、炕头,不断提高“村官”和“村民”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对广大农民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定期对村干部和农村致富带头人进行法制培训,认真讲解农民朋友关心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征用、就业保险、个体经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当前困绕农村发展、农民收入、个体权益等问题。同时,还要运用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深入细致地解答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解除参训人员的法律知识困惑,提高他们依法维权和依法致富的意识。三是充分发挥乡、镇法律顾问作用。结合农村实际,帮助村委会修改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促进农村经济管理、组织建设等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推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联系卡制度,及时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市局将印发“鸡西市律师机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业务联系卡”。联系卡的发放对象是全市农民和在鸡西市打工的农民工;联系卡推出的承诺是,律师事务所对涉及农民案件当事人优先接待,优先解答法律咨询,优先代写法律文书,优先受案,优先代理。同时,为便于联系和监督,对外还公布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的服务热线和市司法局的监督电话。
    三、关注农民工群体,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积极为农民工索讨工资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农民工求助档案,对农民工索讨工资一律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服务。积极调处企业与农民工在报酬和工伤等问题上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在服务收费方面,实行减、缓、免等政策。对确有困难的,给予法律援助,同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无偿修改、代写法律文书。二是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把对农民工的法律培训作为服务的重点内容,举办民工维权救助工作骨干培训班,免费向农民工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利用农民工回家探亲期间,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农民工进行法律培训。三是进一步提高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利用律师为国企和民营企业主担当法律顾问的优势,以及企业举办大型活动的时机,结合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提供全方位服务。以律师机构为骨干,整合法律援助、普法、公证、基层各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认真解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涉法问题。此外,主动协调劳动保障、民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取得广泛支持和配合。
    四、积极代理涉农案件,对涉农服务收费实行优惠政策。律师要积极代理涉农案件,化解消除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等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为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对“三农”服务收费要实行减、缓、免等优惠政策;涉农案件每件按最低标准的60%收费,符合法律援助的免收费,义务解答法律咨询、修改和代写法律文书;律师事务所要积极主动地为乡镇政府、村委会及乡镇企业担当法律顾问,在最低收费的基础上,再减收40%或缓交服务费;在为政府重点扶持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农村个体户及专业户担当法律顾问时,收费按规定标准减50%,特殊情况免收或缓收法律服务费。
     五、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思想理念,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以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为广大农民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在今年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一次“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活动。对所帮扶的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进行集中指导,讲法制课,帮助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把好“调解关”和“诉讼关”。要求每名律师都要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做一至两件好事。以高质量、高效率、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帮助广大农民“努力快发展,全面奔小康”,确保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满意目标的实现。
 
作者:金铭海   来源:鸡西市司法局   编辑:本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