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义昌厅长、邹大力副厅长赴佳木斯市调研指导推重点、抓亮点工作
http://www.hljsf.gov.cn   2008-5-9 16:42:26
 

    4月23日至26日,刘义昌厅长、邹大力副厅长就进一步做好今年我省司法行政战线推重点、抓亮点工作,带领厅机关有关处(室)长,深入佳木斯市所辖6个县(市、区),进行专题调研指导。调研期间,佳木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屈振远,副书记赵宁,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同志全程陪同。调研结束后,佳木斯市委书记林秀山、市长李海涛等市领导与刘义昌厅长交换了意见,并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财、物的支持力度,尽快解决好司法所职级和编制问题。
    刘义昌厅长在调研结束时的讲话中,对佳木斯市的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其具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步伐加快,二是定位准确,三是基础扎实,四是发展协调,五是亮点突出。
    关于下一步如何推重点、抓亮点,刘义昌厅长强调:
    在推进“调访一体化”机制建设方面,必须着力解决好七个问题:一是关于“调访一体化”和调处中心的关系问题。“调访一体化”是一个机制,调处中心是一个机构、一个组织、一个平台,调处服务中心是“调访一体化”的表现形式,二者没有矛盾而是一致的。二是关于调处机构名称问题。统一为“信访调处服务中心”更为恰当、也更为适宜。三是关于介入方式问题。乡镇没有调访办这个机构,司法所填补了政府这项工作的缺位,但不主张把司法所改为调访办,同时信访调处服务中心要保住,信访津贴应该享受。四是关于“调访一体化”机制建设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互促互进的问题。“调访一体化”把司法所所有职能都涵盖进去了,而且有扩展有延伸。调处一个案子,就把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囊括进去,所以不能把“调访一体化”建设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对立起来,把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介入信访工作和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对立起来,而是要发挥促进作用,通过“调访一体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树立司法行政形象。五是关于取长补短问题。当前要重点落实好司法所长职级以及信访津贴问题。六是关于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问题。从实践成果看,“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符合黑龙江的实际,符合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适应基层矛盾化解的新形势,这条路走对了。现在要防止出现这样一种倾向,既然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尤其是信访案件呈现下降趋势,那么“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是不是没有用了?必须看到,正是通过“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才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才使信访案件到县一级下降,如果没有这个机制做保障,肯定会反弹,信访量很可能还会上去。因此一定要坚定深入推进“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坚定地走下去,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七是关于“调访一体化”网络的重点层级问题。村一级自治不是政府,有信访问题就是从乡一级开始。乡镇信访工作没有人参与,没有人去抓这件事,司法所正好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找到这个平台介入进来,进而得到大家的认可和上上下下的支持。因此乡镇这级司法所是主角,从县到省司法行政部门是配角。
    在做好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方面,他强调要注重发挥好律师的五方面作用:一是顾问作用,二是咨询作用,三是调解作用,四是引导作用,五是服务作用。
在提升法律援助实施能力方面,他指出法律援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特殊的组成部分,其他部门是保生存的,法律援助是保基本权利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在政府,运行主体在司法行政机关,实施主体是广大律师。市级法律援助机构不仅要办好法律援助案件,还要发挥好指导和管理职能,力争做到应援尽援。
    在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方面,他指出这两项工作是黑龙江首创的,并且得到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今年市、县、乡要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把这两项工作,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长期固定下来,并随着形势发展,在工作方法和宣传内容上,不断进行调整和创新。
    调研期间,刘义昌厅长还专程看望了桦川县苏家店司法所已故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运昌同志的家属,并送去慰问金1万元,同时还嘱咐陪同调研的桦川县司法局领导,一定要照顾好英模的家属,帮助她们解决好各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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