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司法局在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努力在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报道、审查把关、优质服务等方面狠下功夫,全力确保司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2002年以来的六次国家司法考试中,鸡西市有1212人次参加考试,有99人通过,通过率为8.2%。该局连续六年在全省司法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评比中创一流,并被评为“黑龙江省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加强机构建设,打牢工作基础。鸡西市司法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工作。他们结合工作实际,整合职能,调整机构,成立了由局组织、人事、律师、法制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并抽调各部门骨干,配备充足精干力量具体负责司法考试的组织、管理、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律师管理科。并确定: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主管辖局长具体负责,专门抓。同时,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司法考试办公室购置了电脑、彩色打印机,配备了专用电话、宽带网,强化了设施建设,为全面深入地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强化对外宣传,树立良好形象。该局把对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重大意义的宣传,同与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及报名工作的具体条件程序和要求等的宣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积极与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联合行动,通力合作,通过电视讲话、答记者问、开设热线咨询、张贴有关公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扩大了宣传面,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有关司法考试的法律法规有了较为深入地了解。
3、严把初审关,确保报名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该局严格按照司法部提出的“四严”要求,努力实现“四最”目标,精心组织,依法进行。他们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和相关材料。对于持有不符合规定学历和不符合放宽条件的报名人员,与其说明原因,不予报名。为严格依法治考,他们在报考现场备有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公告等有关考务工作的宣传材料。这样,既能够严格审查报名人员的条件,也方便了考生及时查阅、了解与考试相关的规定,取得理解与支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他们每当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都能积极主动地主动与省司法厅教育考试处联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坚决予以拒绝,保证报名材料真实合法,报送的名单登录全面、准确,有效地避免了工作失误现象的发生。
4、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做到“四好”。在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工作中,他们坚持严格依法审查的同时,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做到“四好”。即: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好、服务环境好、服务形象好。有的报名人员因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丢失、污损等原因,无法提供证据时,工作人员便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核实情况,保证符合条件的考生能够按时报名登录。他们还主动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作,利用工作之余约定报名,解决了一部分考生因工作脱离不开,无暇报名的困难。在整个的报考工作中,他们还主动做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向每名考生讲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不同时于一般的考试。因此,要克服不良的心理状态,要认真准备,积极应考,努力考出好成绩。此外,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避免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考试成绩,他们还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不得对外提供国家司法考试考生个人信息资料”的通知精神,坚决做到不外传考生个人信息资料,严格保密措施,严守工作纪律。个别院校或个人多次以联合办“司法考试辅导班”或经销考试用书的名义,并以高额回扣为诱饵,企图索取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资料,均被他们严词拒绝。为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该局还聘请了市保密局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司法考试办公室的计算机网络与公共信息网络实行了物理隔离,有效地预防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保护了考生的合法权益。 |